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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7-17 10:35:33  来源:  作者: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冀组字【201428号)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直单位干部(人事)处,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党委组织部,定州、辛集市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支撑我省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意见》(冀发〔200611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现将做好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申报推荐人选标准条件

1.严格掌握申报推荐人选基本条件。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对省管优秀专家选拔条件提出的科研成果奖项和工作业绩贡献两个方面15条具体要求(见附件1),是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的依据和标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标准,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作为申报推荐对象。

2.注重推荐业绩和贡献突出人选。坚持围绕服务创新驱动、绿色崛起这一主题,把人选业绩和贡献作为评价推荐的重要条件,在做好各行业领域符合条件人选申报推荐的同时,要注重从科技、教育、工程技术等领域,推荐一批从事产学研活动,为创新驱动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注重从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等领域,推荐一批从事生产管理和技术研发创新,为产业转型升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创新创业人才;注重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推荐一批从事新兴技术与管理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

3.合理确定申报推荐名额。申报推荐名额不作统一规定,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省管优秀专家的层次定位,以及以往入选规模情况,认真审核把关,不降格以求,确保申报推荐人选的质量。特别是同一单位有多位申报人选时,本单位要对人选的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衡量,确保优中荐优。

二、扎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1.申报推荐。人选申报推荐组织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干部(人事)处负责,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对本地、本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进行部署组织,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其中,省管企业、省属高校人选申报推荐组织工作由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负责。人选所在单位要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召开相应会议进行评议,研究同意后上报。

非公有制单位专家的动员申报和组织推荐工作由所在地市委组织部负责。中直驻冀单位可根据冀发〔200611号文件规定自愿组织报名,并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呈报。

两名以上“两院”院士和五名以上省管优秀专家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或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名推荐一名人选,并填写《“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个人推荐人选情况表》(见附件2)。

2.组织考察。在基层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干部(人事)处要对人选进行考察,按照冀发〔20061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对同意推荐的人选形成综合考察报告。

3.审核呈报。各地、各单位拟推荐的人选,须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省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以市委或单位党委(党组)名义呈报。

三、认真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1.考察推荐材料。包括:(1)市委或省直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报告,内容包括部署申报、组织考察、审核研究等组织申报过程和人选推荐意见等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2)综合考察报告,内容包括每位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每位人选情况不超过800字,附电子版;(3)申报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A3纸横向打印,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申报推荐表。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4,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附电子版),申报人要按推荐表填写说明逐项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和推荐部门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附件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三份,每份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3)申报表中列举的个人获奖、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申报表中列举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5)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6)申报表中所列其它有关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报送材料时,需报送上述三类纸质申报材料、有关电子文档,同时省委人才办对附件所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管优秀专家是省委、省政府直接选拔表彰和联系服务的高层次专家,涵盖了省境内院士、省高端人才、部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是我省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学科带头人。省委、省政府对省管优秀专家的各项待遇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管优秀专家在推动我省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的各项工作。

申报推荐材料请于201461日前报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李少峰、赵晓锋、张志永

联系电话:0311-8780251187905739

网络查询及表格下载:河北人才网(www.hbrc.cn

附件:

1.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个人推荐人选情况表

3.申报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表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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