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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7-05 10:15:07  来源:  作者:中共滦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滦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滦南县委宣传部
中共滦南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
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一、征文时间
  2016625—2016710
  二、征文主题和内容
  本次征文“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力图通过活动,深入思考,领会精髓,帮助党员深入了解党的知识,增强党员意识,并结合自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展现广大党员干部在“两学一做”方面的思想认识、实践感悟和典型事迹进一步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征文对象
  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主体,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四、征文要求
  1、必须是原创作品,要求围绕主题,积极向上,感情真挚,文笔流畅,不得抄袭、代笔或网络下载。
  2、征文文体不限(调研报告、小说和诗歌散文除外),题目自拟。字数800-1500字之间。
  3、稿件投稿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将征文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lnllk2015@163.com,并写清楚作者所在单位、部门、姓名及联系方式。稿件请注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字样。
  4、各镇、县直各党委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征文活动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每个镇党委报送参评作品不少于3篇,县直各单位报送参评作品不少于2篇。 
  五、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征文截稿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两学一做”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评审,根据来稿数量及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组织奖,对获奖作者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优秀文章在《新滦南》刊出,并向市级有关媒体推荐。
本次征文活动是我县纪念建95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撰写文章,力争推出一批具有实践总结、理论创新、应用参考、决策咨询价值的文章,向纪念建党95周年献礼,为加快推进中等城市、实力滦南贡献力量。
 
 
 
中共滦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滦南县委宣传部

                   中共滦南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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